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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帮朋友无偿接送孩子两年半孩子意外受

一位全职妈妈帮熟人接送孩子两年半,孩子突然意外受伤,她需不需要担责?家住济南的张女士和杜女士是熟人和朋友关系,两家的孩子同在一所幼儿园上学,张女士一直在家专职照顾孩子,时间充裕。而杜女士和丈夫都在中学上班,经常无法按时接送孩子,所以,杜女士经常让张女士接孩子时,一块帮忙接上自家孩子佳佳(化名),并且佳佳经常和张女士家的孩子在一起玩,有时也在张女士家吃饭。“只要杜女士通知我,我接孩子时,就一块接上佳佳(化名),这一接就是两年半,并且是无偿的。”张女士介绍道。年6月19日下午四点多,张女士在幼儿园接完孩子后,佳佳要和张女士的孩子一块玩,不回家。但佳佳家长还要回单位上班,和往常一样,佳佳父母把佳佳留给张女士后就去上班了。

动的不得了。   “嘭”发令枪开了,每一条船都像箭一样冲了出去。在一旁加油的人像是叫破喉咙也没有关系,我见他们的青筋若隐若现,真像自己在比赛。船上的人也非常团结,动作一样,每个船员都竭尽全力地划着,他们手上的.肌肉也越来越大。在船中打鼓的人也非常努力的敲打着打鼓,“嘭嘭嘭,嘭嘭嘭”鼓声越来越大,观看的人也越来越多,人们的心情都随着船只而改变着。   第一只领头羊出现了,是绿队,绿队的队员的脸都变成了西红柿一样红了,不用多久已经把他们甩得远远的,一马当先的他们并没有骄傲,经过了很久,红队赶上了,他们两队各不相让,让我想到了两条龙在打架的场面。究竟鹿死谁手呢?这还不知道。观看的人的心都快要蹦出来了,这两队很难分出高低,速度忽快忽慢,变幻莫测。   激动人心的时刻要到了,红队绿队谁会夺冠呢?绿队快马加鞭,红队也不甘示弱。终于,冠军还是绿队获得。他们开心地又蹦又跳,还抱在一起了,我也为他们感到骄傲。   在这热闹的比赛中,我懂得了:团结就是力量。这个赛龙舟可真好玩,下一年我还要观看,下一年绿队还会是冠军吗?端午节传统风俗作文3   端午节有许多的习俗,如吃棕子、赛龙舟等。在我妈妈的家乡——三明就有一种“插茱萸”的习俗。   茱萸是一种草,它细细长长的,又是绿油油的。每到端午节,当地的老人民就会在自家的每一个门的两旁都插上一?茱萸,以求神灵保佑平安。   有一次端午节,我们一家人回到了三明。那天,我第一次看到外公、外婆插茱萸。只见外公搬来一节长梯,在门的旁边(门框前)架好,然后小心翼翼地拿出一?茱萸草,拜了拜天,口里念念有词,然后慢慢地爬上梯子。最后,外公仔细找这门边的裂缝,等到找到了裂缝之后,再把那一把茱萸草插上去,然后下来。   我们和外公在远处得意洋洋望着大大小小的门上被我们用心插上的茱萸。微风徐徐吹过,门旁的茱萸在微风中轻轻摇摆着身体,好像笑这对我们说“放心吧!我一定回保佑

当天傍晚张女士送佳佳回家时一直十分小心,但是,没想到意外还是发生了,当电动车行驶到一路口时,佳佳突然从电动车后座上掉下来,张女士立即停车,并第一时间通知了佳佳父母。第二天,佳佳医院接受治疗,入院诊断为皮肤挫伤(左手环指、小指),住院6天,经医保报销后共支出医疗费.04元。事后,张女士去看望时留下块钱。事情发生后,杜女士将张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张女士赔偿佳佳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元。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本案中,事故发生在济南市济阳区市区道路,张某某骑电动车载其孩子和佳佳两名未满十二周岁儿童出行,明显违反了上述关于非机动车载人的规定,对本次事故的发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但,牛某奇、杜某倩作为佳佳的监护人,明知张某某驾驶非机动车载佳佳出行可能存在风险,仍将佳佳交付张某某,其对本次事故的发生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告张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佳佳医疗费.93元、护理费元、交通费元,扣除被告张某某已支付的元,以上共计.93元。一审之后,张女士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改判:邻里朋友之间互帮互助值得肯定,不需要担责二审,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帮工,是指无偿为他人提供劳务,帮工人与被帮工人之间往往具有特殊的社会关系,通常发生在亲朋好友、同事、邻居之间,具有临时性的特点,也可以理解为通常所说的助人为乐。张女士帮佳佳父母照顾女儿佳佳,双方未约定报酬,成立无偿帮工关系。张女士在从事帮忙照顾佳佳活动中致佳佳受伤,佳佳父母作为被帮工人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事故发生在济南市济阳区市区道路,张女士骑电动车载其孩子和佳佳两名未满十二周岁儿童出行,违反了关于非机动车载人的规定。但是佳佳父母作为佳佳的监护人,明知张女士驾驶非机动车安装的固定安全座椅只能附载一名儿童,对于可能存在的风险应当预料到,而仍将佳佳交给张女士待孩子玩耍结束后送佳佳回家。且张女士作为帮工人将佳佳安放在固定安全座椅上,而将自己的孩子放在存在安全隐患的脚踏板上,已经尽到了相应的义务,佳佳父母作为佳佳的监护人存在过错,更何况系被帮工人,相应的责任应由佳佳父母承担。佳佳父母也认可本次伤害属意外,并无证据证实系张女士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所为。故佳佳父母作为佳佳的监护人要求张女士对本次事故的发生承担相应的责任,法院不予支持。“张女士这种邻里朋友之间善意行为,互帮互助、团结友善的良好道德风尚是值得肯定的。佳佳受伤,双方都很心疼,佳佳父母应正确对待本次事故,不应迁怒于张女士。”近日,该案的二审判决书

大家平安的!”   这就是我的家乡的端午节习俗之一—插茱萸。但是,随这时代的进步,越来越少人会要想要插茱了。   所以,我向大家提议:大家要保持这种习俗把古老又悠久的习俗一代又一代地传下去。端午节传统风俗作文4   每年的端午节我们都要吃粽子、赛龙舟、悬艾叶、我最喜欢看赛龙舟的比赛了,这比赛并不是为了争谁第一水第二,是为了在观众面前展示他们娴熟的技能与美好的姿态。   我先来说说粽子吧。粽子是用墨绿色的芦叶包裹着糯米和枣子。煮熟后,剥开芦叶,只见米团里仿佛镶着几颗深红油亮的玛瑙,非常好看。粽子的的味道美极了,芦叶散发着清香,咬一口粽子,甜而不腻。   粽子还有一个悠久的故事。传说吃粽子是为了纪念古代诗人屈原。屈原一生写过许多著名的诗篇,提出过许多爱国的政治主张,但是君王不采纳。后来君王沦丧,他满怀忧愤跳江自尽。人民还念他,崇敬他。两千多年来,人民把粽子投入江中,当做献给诗人的祭品。——这就是粽子的由来。是的,每逢端午节,人民怎么会忘记伟大的诗人屈原呢?   民谚说:“清明插柳,端午插艾”。在端午节,人民把插艾和菖蒲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家家都洒扫庭除,以菖蒲、艾条插于门眉,悬于堂中。并用菖蒲、艾叶、榴花、蒜头、龙船花,制成人形或虎形,称为艾人、艾虎;制成花环、佩饰,美丽芬芳,妇人争相佩戴,用以驱瘴。   艾,又名家艾、艾蒿。它的茎、叶都含有挥发性芳香油。它所产生的奇特芳香,可驱蚊蝇、虫蚁,净化空气。中医学上以艾入药,有理气血、暖子宫、祛寒湿的功能。将艾叶加工成“艾绒”,是灸法治病的重要药材。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引起网友们的热议。网友们的评论几乎一边倒↓律师评邻里朋友之间的好意帮助、同事之间的好意搭乘等善意行为是值得社会肯定的良好风尚,在此类事故中,作为受益方应该给予更多的宽容,不应该随意迁怒于实施帮助的人。毕竟自己看孩子或者开车也都是有意外发生的,正如上述案件,相信法律最终肯定也会保护善意的行为,最终的结果是法律和人情你都无法得到支持。法院在认定赔偿责任的,重点依据的是行为人的客观行为和主观意识。主观上一般根据故意、过失、意外划分责任,如果是故意需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是过失就是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如果是意外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互帮互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情谊无价,不要让社会上好意施惠的人在做好事时,还要考虑法律风险有多高。之前有一条新闻:救人反被索赔。某日,辽宁沈阳一位老人在药店买药时突然昏厥,店主对其实施心肺复苏,导致老人12根肋骨被压断、右肺挫伤。此后,老人反将店主告上法院。之后,辽宁省康平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决定驳回原告(即被救老人)的诉讼请求。患者在药店突发疾病,陷入生命危险,店主具有行医资格,掌握较专业的医学知识,无论从责任角度,还是从道义角度,店主都应当对患者实施救助。然而,被救助者反告店主,这一幕不仅让施救者感到寒心,也让所有具有正义感的人感到不忿。必须强调的是,多位医学专家表示,在进行心肺复苏时,胸外按压造成肋骨骨折的情况并不罕见。有急救培训教员在接受采访时说,“相比肋骨骨折,抢救生命肯定要放在第一位”。法院最终认定,救助行为没有过错,不违反诊疗规范,无需对老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有许许多多的彩纸飞了出来。彩纸有红的,黄的,蓝的……真是五颜六色呀。“彩蝶”在空中自由自在地飞舞着,在向我们招手微笑。接着,礼炮接连响起。空中“彩蝶”飞舞,地上人们喊着、跳着。   忽而烟花冲天而上,五彩缤纷,绚丽多姿,在空中绽放。大沙河一时形成了“火树银花不夜天”的壮观场面。霎时间,人们欢呼,人们雀跃,欢潮如歌!   各种各样的烟花,有绿的,有红的,有蓝的,有橙色的,还有紫色的,烟花点起来了,有的像天女散花,有的像星星点灯,在天上一闪一闪的,有的像洒下一张大网,把整个天空照的像天空一一样明亮。声音霹雳啪啦,震耳欲聋,把车震的嗡嗡的响。所以的人们都沉浸在节日的欢乐之中。   拓展:关于元宵节的由来   元宵节,又称上元节、元夜、灯节。中国的传统节日,每年农历的正月十五日便是此节。按汉族的传统,在这个皓月高悬的夜晚,人们要点起彩灯万盏,以示庆贺。出门赏月、燃灯放焰、喜猜灯谜、共吃元宵,合家团聚、同庆佳节,其乐融融。相传,汉文帝(前—前年)为庆祝周勃于正月十五勘平诸吕之乱,每逢此夜,必出宫游玩,与民同乐,在古代,夜同宵,正月又称元月,汉文帝就将正月十五定为元宵节,这一夜就叫元宵。司马迁创建《太初历》,将元宵节列为重大节日。到了隋、唐、宋等朝代时,这个节日更是盛极一时。《隋书·音乐志》日:“每当正月,万国来朝,留至十五日于端门外建国门内,绵亘八里,列戏为戏场”,参加歌舞者足达数万,从昏达旦,至晦而罢。当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变迁,元宵节的风俗习惯早已有了较大的变化,但至今仍是汉族传统节日。襄樊人历来在元宵节有放孔明灯的习俗。   “正月十五吃元宵”,元宵作为节日特色食品,在中国也由来已久,最初称为"汤圆",后因多在元宵佳节食用,所以也称"元宵",生意人还美其名曰"元宝"。常见的元宵用糯米粉包成圆形,馅料丰富多样,如白糖、玫瑰、芝麻、豆沙、黄桂、核桃仁、果仁、枣泥等等,可荤可素,风味各异。可汤煮、油炸、蒸食,象征红红火火,团团圆圆。   意义:   元宵节也是中国传统节日中一个浪漫的节日。   元宵灯会在封建的传统社会中,给未婚男女相识提供了一个机会,传统社会的年轻女孩不允许出外自由活动,但是过节却可以结伴出来游玩,元宵节赏花灯正好是一个交谊的机会,未婚男女借着赏花灯也顺便可以为自己物色对象。   元宵灯节期间,又是男女青年与情人相会的时机。

医疗行为本身就存在各种变量与风险,在抢救患者的生命时,各种附加的伤害有时会难以避免。但是,只要救助行为的目的是善意的,方法总体正确得当,施救者的行为就应当得到肯定与支持,而不应为不可知的风险承担责任。年10月起施行的民法总则已经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条被称为“好人法”的法律,为判定类似事件的是非提供了关键性的支撑。法律是公序良俗和社会文明的维护者,面对救人者成被告之类的“糟心”事,社会力量也要及时出动,让好人减少后顾之忧。毕竟,司法程序耗时耗力,即便正义的一方最终赢了官司,也会平添不必要的纠纷。据新闻报道,在法院判决结果出来之前,救老人店主的药店生意冷清,营业额下降一半多,不得不另寻地方开设诊所。“好人有好报”是传统文化中朴素的慈善哲学,放在现代文明中审视,慈善往往是出于公义的无私行为,对好人的回报更多体现在精神激励和道德褒扬层面。不管怎样,好人可以不追求直接的物质回报,但绝对不能让好人因做好事蒙受损失。一个良性发展的社会,不能让行善事者处处提防、时时紧张。到文章开头这件事上,这事让很多网友同情张女士,认为杜女士太没有人情味了,反目成仇。看来现在做好事,还是有一定的风险,让很多人在做好事的时候都需要考虑颇多,这不是社会应该传递的能量,遇到了这样的好朋友,不去珍惜,反而伤对方的心,失去真正的友情,那才是真的得不偿失。幸好有法律主持公道,不然,谁好敢公然做好人。其实一个人做好事很简单,难的是一辈子坚持一直做好事。当一个人做好事被社会和坏人所伤害,他们还有做好人好事的勇气吗?这个社会需要法律的公正,更需要人情的冷暖。但愿人心存善良,和谐社会方能长治久安。我们走在茫茫的人世间,有一颗热诚的心,温柔待人,那样才是心中的“桃花源记”。来源:湖北经视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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