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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执行难”中的“硬骨头”法院执行局再出重拳!近日襄城区法院5辆警车近30名干警集结对一起争议长达16年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进行强制腾退行动!案情回顾
年,原告阮甲与被告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襄樊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双方约定:原告位于襄城区南街19号建筑面积66.3平方米住宅砖木结构房屋由被告进行拆迁后安置。合同签订后,原告的房屋被拆除,但被告未按约定时间和方式还房,原告遂于年3月首次将某房地产公司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最终判处原告阮某对被告开发的位于襄城区南街花园1号住宅楼一套商品房具有优先选购权,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安置补助费、违约金,原告阮某支付房屋差价款和超面积房款。年,襄城区法院执行局法官邓子潭接手此案后,在保证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及时协调,推动案件执结。
案情时间线梳理:
年,原告阮某首次提起诉讼;
年,原告阮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及房屋占有人提出执行异议;
年,襄城区法院重审作出判决,被执行人及房屋占有人提起上诉;
年,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而后被执行人及房屋占有人又申请再审到省高院,最终维持原判;
年,原告阮某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及房屋占有人再次提出执行异议,襄城区法院审核后驳回,后张贴了腾退公告;
年,襄城区法院再次张贴腾退公告,原定于9月8号执行,双方初步达成和解意向,但最终仍未达成一致,后申请方返回要求继续履行。
年11月24日,襄城区法院最终开展强制腾退行动。
基层组织负责人的监督和见证法院强制执行过程
襄城区法院执行局人员向房屋占有人做思想工作,宣传相关法律规定
上午9时,襄城区法院执行队伍和搬家公司两辆货车和数名工人到达涉案场地,在人大代表、基层组织负责人的监督和见证下,全面清理腾退房屋。
腾退
/11/24
搬家公司工人
清理腾退家具物品
法院干警对已腾退完毕的房屋粘贴封条
经过一上午紧锣密鼓的清理腾退,最终将房屋腾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在此房屋腾退的同时,该小区另一涉案房屋的执行工作也在同步进行,承办法官邓子潭两头奔走,沟通协调,最终该房屋以房屋占有人承租的方式达成一致。直至当天下午两点,两起案件腾退执行完毕。
该小区另一涉案房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签订协议和收据
接着,襄城区法院执行队伍又快马加鞭赶往另一执行地。下午2点30分,执行法官曾进奎承办的申请执行人刘、宋夫妻二人和被执行人刘某排除妨碍纠纷一案开始现场腾退。下午4点30分,房屋腾空,申请人收到房屋后在收据上签字。
申请执行人刘、宋夫妻二人和被执行人刘某排除妨碍纠纷一案
涉案房屋腾退完毕
执行工作是坚守住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强制力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国家司法行为不容任何组织和个人亵渎!切勿挑衅法律底线丧失诚信根本!来源:襄阳广播电视台、襄城区法院、襄阳帮女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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