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之声
你所在的小区有人养大型犬吗?昨日,《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明确规定,物业小区禁养烈性犬和大型犬,这项规定,也将在10月1日起生效。
违者没收犬只,处罚至1万元
该《条例》规定:禁止在物业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具体品种和体高、体重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确定,并向社会公布。违者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5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条例》还特别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携犬只出户未束犬链牵引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
据悉这项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10月1日起,烈性犬、大型犬在物业区域内就将禁止养。
为何要禁养大型犬
此前,在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在审议和立法调研过程中,有代表和专家提出,小区内犬只扰民、伤人现象比较突出,尤其是烈性犬和大型犬,应该对此予以规范。
此外,对于业主、物业使用人养其它犬只,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消息一出,网友们也是炸开了锅,一方面已经饲养大型犬的业主该如何处理,另一方面大型犬伤人事件又屡屡出现。
网友
seeWray说,那别人养的好好的狗怎么办?强行拉去弄死吗?不从管理和规范化某些问题的角度去考虑政策,只知道一杆子打死,你以为省事了,然而更多的问题还等着你。所以政府再出台相关政策,最好多考虑一下各类群众的意见。网友
釹神經-则表示:身为现代森林花园小区的业主,对于小区里面的流浪狗,大型攻击性的犬类感到后怕,许多养攻击性的狗类的业主不用狗绳牵出,让他们随意穿梭在小区类,导致前几天一只攻击性猎犬把一只小宠物狗咬死,事后猎狗主人态度狠无所谓无道歉无悔意!就在十多天前,湖北宜昌还发生了一起宠物狗当街撕咬主人的事件。
宜昌一比特犬当街撕咬主人被警方击毙
狗直接扑倒主人撕咬
警方赶到后,在征得狗主人同意的情况下连开3枪将狗击毙
7月18日,在湖北宜昌市得胜街,一名老人被撕咬倒地,咬人的则是烈性犬比特。当时老人在遛这条比特犬,和朋友交谈时,狗咬了朋友,老人打狗,随即被狗扑倒撕咬。
警方接到报案后赶往现场,其间狗逃回原主人家的院子,警方赶到后,在征得原狗主人同意的情况下连开3枪将狗击毙,同时也将另外一条体型较小的比特犬开枪击毙。
宜昌虽未出台相关禁养政策,但武汉早在年,就已经出台《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
我市出台市区养犬管理暂行办法
年1月,我市出台《襄樊市市区养犬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当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年,市公安局出台《襄樊市市区养犬管理规定解读》(以下简称《解读》),对《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详细说明。
《办法》和《解读》要求,市公安、卫生、畜牧兽医、城管、工商和药监等六部门要各司其职,对市区养狗进行管理,其中公安部门负责犬类饲养的审批,违章养犬的处理,狂犬、野犬的捕杀,以及因养犬引起的治安、刑事案件的查处工作;卫生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接种,犬伤病人的诊治以及人类狂犬病疫情的监测工作;畜牧兽医部门及其下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犬类的检疫、接种及免疫证明的核发,犬类疫情的监测,犬类诊疗服务行业的审批和监管工作;城管部门负责犬类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管理和查处工作。此外,工商和药监部门还要对犬类经营和人用狂犬疫苗进行管理。
《办法》和《解读》还对养犬品种作了严格限制,现在市区街道上常见的松狮、萨摩耶、牛头梗、雪橇犬、藏獒等34个品种的犬只都被列为市区个人养犬禁养之列。除此之外,成年体高(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45厘米的犬只,以及未列入禁养品种但具有攻击性的犬只也被禁养。盲人和肢体重残者饲养的、用于导盲和生活扶助的工作犬,不受45厘米身高的限制,但必须到公安、畜牧部门备案。对引进的犬类新品种,须经市公安局、畜牧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引进饲养。
实际上,很多城市,也早已禁养大型犬
哈尔滨禁养49种大型犬公园禁止遛狗
年,哈尔滨出台《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禁止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其中烈性犬主要包括藏獒、狼狗、中华田园犬等,大型犬是指体型比较大的犬,主要包括萨摩等,共49种。
此外,不在49种禁养之列的混血犬,只要身高超过50厘米,体长超过70厘米的犬类,都属于禁养范围。根据条例规定,禁养区域范围,主要包括城区内和县政府所在地的镇。
对于已经饲养的大型犬,居民在限期前自行处理,或送到市区外。
养犬人每年也要缴纳管理服务费,第一年每只元,以后每年缴费元。同时,为体现社会对特殊群体的关爱,规定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人饲养扶助犬、享受低保待遇的鳏寡孤独老人养犬,免缴管理服务费。
北京重点管理区禁养大型犬、烈性犬
年,北京市公安机关开始在全市各主要社区内张贴《北京市公安局关于重点管理区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通告》。通告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
通告规定,在禁养区域内饲养的犬只,和在重点管理区域内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没收,并可对养犬单位处以1万元罚款,对养犬的个人处以元罚款。通告同时提醒犬主,对于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
(来源:襄阳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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