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
首页
襄樊简介
襄樊地点
襄樊市场
襄樊要闻
襄樊发展
襄樊天气
襄樊旅游
襄樊信息

出租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同时登记公司出资

5月0日,湖北省恩施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可以予以肯定的是,方案依法延续了出租车的经营权和实行无偿有期限使用,期限是四年。没有直接把经营权全部收回,这一条得到了广大出租车司机的拥护。但是,还有几条是大家争议比较大。第一,车辆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中“所有人”一栏同时登记为巡游出租汽车企+车辆实际出资人名称这一条与公安部令第14号令相冲突。   这就像男女结婚时如果把房子登记在两个人的名下,离婚了就要各分一半。方案中这样规定很容易侵犯实际出资人的权益,为以后的工作埋下隐患。而在湖北省的襄樊市出租车改革指导意见征求稿中就明确改正了这一错误做法。再者,就是出租车的保险购买问题方案中由出租车公司统一购买保险,明显违背了国务院五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第三条第三款: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之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得通过行政手段强行要求驾驶员接受汽车设备和设施购置,安装,检验,检测,维修以及有偿的车厢的广告,标语,标贴,保险等经营服务的精神。统一由公司购买保险容易造成实际上的保险垄断、暗箱操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3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所以保险的购买应该由司机和公司协商,在满足规定的情况下货比三家,达到既满足规定,又减少司机们的负担。以上几点建议请有关部门再深思熟虑一下,尽量完善实施的方案。

右下角点个“在看”

转出去让更多的同行看到!

想了解更多相关咨询!

长按

转载请注明:http://www.xiangfanzx.com/xfjj/175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