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三名检察官去往湖北省襄阳监狱,会见已服刑21年的杀人犯徐浩。
徐浩原系湖北省襄阳市迎旭小学音乐教师。年,湖北省襄樊市襄阳县(今襄阳市襄州区)发生一起命案,杀人犯张文华外逃。随后张却给警方写去两封信,称徐浩是其共犯。徐浩百口莫辩,被以杀人罪判处死缓,送入大牢。
年,这桩迷雾重重的案件由最高检指令湖北省检察院启动了复查程序。参与复查人员接受媒体采访称:徐浩故意杀人案的证据存在重大问题。此案的解决,需要启动重新审理程序。徐浩入狱以前的照片
1、杀人逃犯连写两封举报信指控“同伙”
年7月30日晚10时,是襄樊市第二十中学职工赵克凤终身难忘的时刻——22岁的小儿子徐浩在家中被捕。刚打完篮球的他,正帮母亲看管小店,公安称要带他去调查。赵克凤不放心,陪着徐浩到刑警队门口。徐浩说“妈先回,我没事,一会儿就回去了。”他给妈说了放心的话,就进了刑警队。他这“一会儿回”,让赵克凤等了20多年,还没等到走回家。
徐浩被带走,缘于几天前襄阳县的一起命案。
7月26日,襄阳县襄东加油站门口花池内发现一具身长厘米、长发的年青无名男尸,上穿玉白底蓝方格衬衣,下穿藕色底带黑条长裤,经法医鉴定为勒颈造成窒息死亡,头、面部均有损伤,项、背、腰部还有化学物品腐蚀形成的较大面积脱落。
7月30日,青年马东、郑卫东、韩静、王静分别到张湾水陆派出所报案及认尸,确认死者为23医院保卫科职员李峻。
几人的报案均称:张文华逃走前告诉或从武汉打来电话说,他和迎旭小学音乐教师徐浩因练胆量把李峻杀害并抛尸。
张文华时年24岁,襄樊市樊城区人,工人家庭出身,初中文化,未婚,做纸品生意。李峻是张文华的朋友,双方还是传销上下线关系。徐浩是张文华的初中同学,张曾数次提出将其销售的纸品送到徐家开的学校小卖部代销,被徐浩谢绝。
徐浩被抓后,张湾水陆派出所又接连收到署名“张文华”的两封举报信。两份举报信内容几乎一致,信中说:7月24日晚,张文华、徐浩、李峻在张家喝酒,张、徐二人用绳子、钉锤将李杀害,骑李峻的摩托车抛尸野外,血衣、刀子等扔在路边,并于次日早晨将摩托车存放在70公里外的枣阳市一家修理店。
这两封写在空白信用社储蓄存款凭条上的举报信还画图标明了抛尸地及存放摩托车店铺位置、店主李峰特征。对于自己的去处,张文华做了这样的交代:“我罪大恶极,几天晚上睡不着,良心吃不消。你们看到我时,已跳汉江而亡,或吃安眠药死在山里。”
举报信成了警方破案的重要线索。徐浩被公诉至襄樊市中级法院后,数次庭审,张文华的举报信,成了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
法院以经过笔迹鉴定,举报信确系张文华所写。
“张文华的行为逆反常理。按照杀人犯一般行为心理,或畏罪潜逃,或继续作恶,张文华却连写两封举报信,是检举,还是栽赃陷害?”徐浩的辩护人董文高律师当庭指出,张文华说他害怕,却能在犯罪后找来好友马东、郑卫东,不厌其烦地把他和徐浩如何杀人讲给他们听,连细节都不放过,难道就不怕吓着他们,或者被二人举报?法院不应采纳该证据。
参与了此案审理的襄樊中院前法官方金龙年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承认,法院审委会内部曾有人认为举报信“有疑点”,他本人也认为不合逻辑,“我办案子这么多年,在逃犯检举同伙的,一百个里连一两个都没有。”
2、市委政法委拍板定罪战胜了最高法司法解释
公诉方出示的物证,主要与死者有关,而与疑凶无关,比如:李峻的摩托车;从张家木椅提取的遗留血迹经鉴定为B型血,与死者李峻同血型。
而张文华举报信及徐浩“供述”中提到的凶器,如绳子、钉锤、尖刀,以及擦拭血迹的衬衣、拖把,没有一件被找到。
枣阳市的摩托车修理店店主李峰是此案的关键证人。警员在案发数日后曾带徐浩到该店提取摩托车,此后警员带着张、徐二人照片让李峰指认案发次日清晨推着摩托车出现在其店里的人员,李峰仅认出张,并未指认出徐。案发5个月后,警方再次让李峰辨认,李峰却又辨认出徐浩。
“7月31日就带徐浩去了摩托车修理店,为什么不让李峰当面指认?时隔近半年后指认,又有多少可信度?”徐浩的辩护人董文高律师觉得此事蹊跷,李峰的证言没有证明力。
张文华的揭发信中明确,两人杀死李峻后,他开着李峻的雄风摩托车,摆放李峻的死尸在中间,徐在后,行至清河桥,后轮破了,勉强来到张湾,徐把李拖下来。此外,车的大灯也不亮。律师质疑:没有气的后胎外胎很快会被碾烂分离,钢圈则会扭曲变形。襄阳、枣阳相距70多公里,一辆后轮胎被碾坏且大灯也不亮的摩托车,而且是负重两名男子,根本不可能完成这一行驶任务。
徐浩被捕前的工作单位襄阳市迎旭小学
张文华的父亲张贤勤也是一位重要证人,7月30日晚,他接受警方调查时称“一个星期前左右”的一晚,徐、张、李与马东四人曾一起喝酒。徐浩在法庭上提出:喝酒到底是3人还是4人?为何公安只对他进行调查,却始终将马东排除在嫌犯之外?他称自己没有杀人,而张杀人抛尸独立完成的可能性不大,马东很可能是张的帮手。
被捕后的半个月里,徐浩总共作了三次招供,对杀人事实供认不讳,称张文华因与李峻“玩女人”发生矛盾而萌生杀意,自己参与犯罪是因为“与张文华关系好”,并能够分点卖摩托车的钱。
但在一年后的庭审时,徐浩却当庭翻供。他称被捕后他遭到严重的刑讯逼供,供词都是“刑警队自己写好的……不签不行”。李峻遇害当晚,他实际上与一名叫作李艳红的女子在一起。
徐浩在法庭上说,公安抓去关在不开灯只点腊烛的小屋里,先蹲着,后跪着,腿被踢出血,审讯人员轮班打他,天热的要命,不让喝水,不让睡觉,昏迷中扒在地上睡着了,公安拧着耳朵疼醒,打得他生不如死,不如挨个枪子痛快。他还被四肢用土铐钉在被称作“死人板”的大木板四个角上,逼他在杀人笔录上签字画押,“为了不死在不明不白的黑屋里,我只有顺着公安的安排承认所谓的杀人‘口供’。”
律师董文高回忆,第一次在看守所中见到徐浩,徐浩便说是被逼无奈,但那时已是其招供一年以后,找不到被逼供的证据。刑警队中队长闫兴邦则出庭作证,对徐浩遭遇刑讯逼供予以彻底否认。
辩护人数次申请证人出庭,最终未果;举报“同伙”的张文华更因潜逃,使徐浩未能与之对质。
疑犯本人否认作案,没有任何物证,而证人证言也经不起推敲。包括作案现场、作案时间、作案人员等基本信息都无法查清。两次开庭之后,检方向法院提出撤诉。
年3月19日,襄樊市中级法院裁定:准予襄樊市检察院撤诉。
然而,仅一个月之后,检方未补充任何新的证据,重新起诉。法院第三次开庭,判决徐浩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而早在这之前的年,最高法院已在司法解释中明确:“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检察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本应疑罪从无、释放回家的徐浩,为何命运发生了惊天大逆转?据襄阳市一位政法干部年接受《新快报》采访时透露:徐浩获罪是襄阳市政法委组织公、检、法三家坐下来进行协调,“协调下来的结果”,并非法院本意。“襄樊中院就不同意判,认为证据严重不足,要判只能判无罪。这也是检察院撤诉的原因。”
据徐母赵克凤回忆,案子在襄樊中院没判决之前,她曾去检察院喊冤。有检察官给她说:“这案子谁也判不了徐浩,谁也放不了徐浩。因为凶手没有落网。”检察官还称,遇害者李峻的母亲曾多次到政法机关的办公场所地上打滚,哭喊着要求严惩凶手,政法机关压力很大。
徐浩被判杀人罪成立后写给父母的信,称自己受到了严重的刑讯逼供
3、被关押出精神病“无服刑能力”,监狱仍不放人
徐浩坚决不认罪。他在上诉状里说,“我相信,我们社会主义的法律是健全公正的,是以事实为依据,依法律为准绳,不会偏听、偏信。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明察。”
年6月25日,湖北省高院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徐浩被投入湖北省襄樊监狱服刑。年10月转到湖北省汉阳监狱。
辩解“未杀人”没起到任何作用,徐浩的精神受到重大打击。年12月8日,狱中的他给父母写信说:
“张文华父子陷害我,……可公安人员却偏听偏信把我抓去……他们把我钉在死人板上,还外加土铐和脚镣。每(天)我自己吃不成饭,大小便也要请人帮忙。我在死人板上躺(了)十多天,最后答应了他们的要求,在他们准备了许多天来的口供材料上(摁)指印和签名。他们才把我从死人板上下下来。当时我想,只要好好的活着,总还有说理的地方,假的怎么也不会说都能给说成真的了。……在这三年里,我一直被关押在牢里。自己无法寻找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但办案人办案取证是工作、本份。如果我杀了人,在三年这么长的时间里应该不难找出证据、证人。怎么能偏听偏信谣言,陷害、冤枉我呢?……爸爸妈妈你们一定要仔细查一查我的案子材料,把案情查清楚,申报法院还我公正。”
徐浩被转到汉阳监狱时,精神已经明显异常。管教民警发现,徐浩不与任何人交流,经常写东西,但又不让外人看,衣服四五个月都不洗,监狱不得不派专人看管他。
与徐浩同监室的犯人称,徐浩最开始是话少,反应迟钝,后来长达一年都不说一句话;看电视看着笑;不时自己发笑,边走边笑;不洗澡、不漱口、不洗脸,夏天也不洗;夏天给他席子也不睡,睡被子上,床上发臭;不和人接触,谁问话就反感;晚上不闹,不与人发生矛盾……
年12月,医院对徐浩进行了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确定其处于“亚木僵”状态,受疾病的影响,丧失了实质性的辨别能力和控制能力,“无服刑能力”。基于儿子严重的精神疾患等,赵克凤数次向监狱提出保外就医,但均未获得准许。
儿子在牢里,父母也如同被牢笼束缚,如坐针毡。徐浩的父亲、教师徐新玉和母亲赵克凤到处写信申诉,希望能救子脱狱。
“郑卫东送张文华到武汉出逃。回襄樊后才向公安机关讲述张文华写信内容,说徐浩杀了人。人命关天,为什么先放走张文华再报案?郑卫东证言有失公正。”徐新玉在年6月的一份申诉信中写道,“死者身体皮肤多处受到化学药品腐蚀,这是法医鉴定结论,但第三次开庭审理时,被修改为烧伤,失去了科学鉴定真实含义。”“张文华举报,摩托车行到清河桥,车胎破裂,到张湾后弃尸。破了胎的摩托车乘坐三人,能继续前行十余华里吗?弃尸后两人又骑破了胎的摩托车到枣阳,真能再前行60公里吗?”
徐新玉夫妇想不通:为什么凭“检举者”本人已逃之夭夭的两封举报信,就可以定了儿子的杀人罪?
徐父、徐母成了“专业上访户”,多次前往北京、武汉等地要求重审此案。年春节前,徐新玉突发脑溢血,卧床不起,年去世,享年65岁。
老伴走后,赵克凤擦掉眼泪,继续踏上上访的路。“徐浩一天回不了家,我是停不下脚步的。”
徐浩的母亲赵克凤为儿鸣冤已20多年
湖北省委政法委曾向襄樊市委政法委发函,认为该案“确实存在证据不足……可谓错误百出”,要求该委督促襄樊中院重新调查。然而,各级法院均以“证据充分”及徐浩曾作多次有罪供述为由,驳回徐浩及其家人的再审申诉。
年,最高法院根据徐浩本人的申诉,派出法官苗有水等专程前往湖北,找到狱中的徐浩,对案件进行核查。已经患上严重精神疾患的徐浩一言不发,最高法院的法官就回去了。
4、真凶已因另案被枪决,带走遗罪秘密
徐浩在重刑犯监狱里过着已看不到此生希望的生活,张文华哪里去了呢?难道他真的“跳汉江而亡”,或者“吃安眠药死在了山里”?
并没有。张文华对襄樊警方虚晃一枪后,去到了临近的宜昌市,继续作恶。
年前后,张文华在宜昌多次实施持刀抢劫并致人重伤。年6月,他还使用自己的照片,在其表兄唐建敏的户籍地河南省淅川县厚坡镇前河村,以唐的名字办理了一张身份证。
年8月7日夜间,张文华在尾随抢劫一女子的身份证、人民币、美元和摩托罗拉手机后,还多次联络事主,试图敲诈勒索,于当月19日被宜昌市西陵区公安分局警员擒获。
到案后,张文华自称叫“唐建敏”。在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和人民法院审理的整个办案过程中,张文华始终未交代其真实姓名。
年3月5日,宜昌市中级法院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唐建敏”极刑。经湖北省高级法院终审维持原判及核准后,宜昌中院于年6月6日对其执行了死刑。
张文华的辩护人、宜昌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卢邦加说,直到死,张文华从未透露过自己的真实身份,也没有留下遗言。他带着自己的秘密下了地狱。
不过,在年,张文华的真实身份还是被识破了。
据襄阳市政法系统知情人士年告诉《新快报》记者,宜昌中院在执行死刑前后,曾向唐建敏家发出死刑文书及领尸通知。但真唐建敏收到后不以为然,因为他还好好活着。但在两三年之后,唐建敏却不得不去往宜昌交涉——他的户籍被公安注销了,外出打工极为不便。他要求法院恢复其户籍。
唐建敏找上门来,那被杀掉的是谁?办案机关傻了眼。根据唐建敏提供的“可能是其表弟张文华在使用其姓名”的线索,宜昌市公、检、法机关各派出一名领导副职,前往襄樊市调查。经查阅有关卷宗、走访办案人员、照片比对及文检鉴定,最终确认被执行枪决的是在逃杀人犯张文华。
襄樊市政法机关因为协助调查,知道了张文华已死。但是他们并没有把这个重大的信息告诉徐浩及其家人。直到年,市政法委副书记姚家联快要退休时,才告诉了徐母。
找了多年的真凶张文华死了,赵克凤极度失望。“本来还指望有一天徐浩跟他对质呢,现在没希望了。”
这一年,同情徐浩遭遇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讲师朱显有对其实施法律援助,去宜昌调取了“唐建敏”抢劫案的案卷资料,并找卢邦加律师了解了“唐建敏”的情况。
年4月11日,赵克凤拿着朱显有调取的湖北高院给唐建敏执行死刑命令,去到河南淅川前河村,村支书李明占给出具了唐建敏还活着的证明。赵克凤又找到湖北省检察院询问,该院以“鄂检控申回复[]23号”文,调查确认了因抢劫罪被判处死刑执行枪决的实为冒唐建敏之名的杀人犯张文华。
“真凶举报在逃,无辜替罪坐牢;真凶落网已毙,无辜仍押牢内”。赵克凤希望儿子的牢狱生涯能立即终结。
年9月,广州《新快报》率先报道了这个“枪决九年后死囚还活着,被枪决者有杀人漏罪,还留下了一个在监狱里喊冤了十四载‘杀人同伙’”的离奇故事。
报道匪夷所思的情节引起了全国网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