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刘善桥
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财物,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刘善桥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
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
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善桥
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终止其党的十八大代表资格;
收缴其违纪所得;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刘善桥简历
男,年11月生,汉族,湖北随州人,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年08月至年04月,任随县高城公社中学教师、广播站办事员、企管站会计、办公室办事员。
年04月至年03月,先后任随县高城公社团委副书记,团县委办事员、副书记、书记。
年03月至年01月,任随州市南郊办事处、尚市镇党委书记(其间:年7月至年9月,在襄樊市委党校大专班脱产学习)。
年01月至年11月,任随州市副市长。
年11月至年08月,任宜城市委副书记、市长。
年08月至年01月,任枣阳市委书记。
年01月至年04月,任枣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年04月至年08月,任襄樊市委副书记、枣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年9月至年7月,在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年08月至年11月,任襄樊市委副书记(其间:年3月至年1月,在中央党校中青班培训)。
年11月至年01月,任黄冈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年01月至年07月,任黄冈市委副书记、市长。
年07月至年08月,任黄冈市委书记、市长。
年08月至年01月,任黄冈市委书记。
年01月至年01月,任黄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年01月,任黄冈市委书记。十八大代表,十届湖北省委委员。
年01月当选省政协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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